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6日讯 近日,因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临沂鲁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被罚款4万元。
1月3日,信用中国(山东临沂)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信息显示,鲁商万科新都会商业楼高位水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临沂市河东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临沂鲁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4万元整。
临沂鲁商万科新都会开发企业为临沂鲁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有两个大股东,分别为济南万昌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者由济南万科企业有限公司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