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14日讯 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贯彻〈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若干措施》。会上,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省民政厅将采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费用减免等政策措施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邢洪锐表示,“社会救助”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参与。从功能定位来讲,健全完善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社会力量的参与是其中重要的补充。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救助的热情日益高涨。
为保护和支持社会各界的这种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社会救助中的重要作用,《山东省贯彻〈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若干措施》明确提出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费用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救助,将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事务性、服务性社会救助工作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交由社会力量承担,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对表现突出的慈善组织按规定给予表彰。邢洪锐称,“这些政策措施都很有针对性。随着这些政策的落实落地,在推进我省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我省公益慈善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专业社工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热情一定会更加高涨,一定会有更大作为、展现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