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24日讯 “作为全国第三部社会信用省级地方性法规,《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的颁布,是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个新的里程碑,标志着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必将有力地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稳致远。”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王海明表示,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将把学习条例、宣传条例、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重点,确保条例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共有9章61条,充分吸收借鉴全国各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经验做法,明确了社会信用信息采集归集披露、信用联合奖惩、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等内容,为山东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谈到如何才能让《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王海明介绍说,除了对全省发展改革系统的干部组织学习培训,“我们还将通过部门网站、信用中国(山东)门户网站,以及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对条例进行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报道。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协同配合,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示,形成条例宣传的社会化效应,为条例的顺利实施提供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