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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山东行政村平均人口数全国倒数第二 95%村民同意才可“拆、搬、建”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0-06-17 13:06:06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17日讯 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全省乡村振兴工作举措、进展成效、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等有关情况,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李琥,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李希信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

山东行政村空间布局分散 需要全域考虑优化布局

山东农村数量多,规模小,布局散,密度高。全省行政村数量6.95万个,数量居全国第一,平均人口530人,在全国居倒数第二。随着山东县域经济的发展,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向城市聚集,导致农村空心村多、老人和留守儿童多,教育、医疗、养老等问题越来越突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愿望越来越迫切。空间布局分散,导致了配套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成本高,不经济,需要全域考虑,优化布局。

根据村庄特点塑造风貌特色  避免千村一面

2019年,山东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大体按照四类来进行。第一类是集聚提升类主要是现有规模大的中心村;第二类是城郊融合类主要是城市近郊区以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村庄;第三类是特色保护类主要是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第四类是搬迁撤并类主要是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看不准的村庄,暂不做分类。遵循乡村振兴规律,统筹考虑山东的自然地理禀赋,针对平原、丘陵、山区、内陆、沿海的不同情况,根据村庄特点和实际,体现乡村山水格局和自然脉络,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塑造乡村风貌特色,避免千村一面。

尊重群众意愿 同意率须达95%以上才能实施

注重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把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作为根本出发点,坚持村民主体地位,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特别是在拆迁补偿、安置区选址、安置住宅户型等关键环节,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相信群众,尊重民意,落实民意。拆不拆、搬不搬、建不建,由农民群众说了算,村民同意率必须达到95%以上才能实施,不搞强迫命令“一刀切”,不能增加农民负担。

因地制宜 分步实施村庄规划

目前,农村社区建设还处在探索推进阶段,没有下指标派任务,没有大规模的大拆大建。比如,去年以来全省批复实施增减挂钩项目114个,涉及村庄268个。今年将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详细规划,是开展社区建设、布局各类产业项目的法定依据。今后社区建设等各类空间开发建设活动,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按照村庄规划实施,做到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村庄规划的规划期是2020年至2035年。要立足未来十五年的发展目标,因地制宜,分步实施村庄规划,在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保护红线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努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通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着力解决农村社区的生活居住、交通通讯、供水供电、就学就医、卫生改厕、垃圾处理等问题,努力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率,优化配置城乡用地结构布局,耕地不能减少。复垦新增的耕地归村集体所有,连片流转用于发展蔬菜大棚、水果苗木基地等现代农业,将预留用地发展适合农村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生态旅游业,拓宽农民持续增收渠道,带动农业农村发展。

山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医疗、教育、养老、环境卫生等公共服务历史欠账较多,客观制约着农村发展,影响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要补上这些短板,除了加大财政投入外,在一些村庄“小、散、远”问题突出的地区,在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群众主体、依法依规、稳妥有序”的前提下,适当布局建设一部分农村社区是必要的。下一步,山东将继续认真贯彻国家要求,对基层的创新创造进行认真总结,对工作中产生的偏差和问题及时纠正,坚决把维护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把好事办好。


闪电新闻记者 尹承谦 黄健容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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