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6-06 10:17:06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6日讯 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来,“夜经济”成为热点话题,各地纷纷出台系列政策举措,为地摊经济“松绑”,提振“夜经济”。
为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山东再出台10条“硬核”措施,其中措施明确提出,支持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
通知明确,2020年6月15日前,各县(市、区)制定摆摊经营区域、时段的负面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在严格履行疫情防控、环境卫生责任,不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不搭建临街违章建筑,维护好交通要道、消防通道、绿化地带正常状态的前提下,允许临时占道摊点摊区经营、允许临街店铺临时越门经营、允许流动商贩贩卖经营。市场管理和城市管理部门对摊主商家户外经营产生的问题及时开展现场处置,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对依法从事的摆摊经营,豁免办理营业执照,政府相关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
此外,措施还提出实施社会保险补贴。对通过夜经济、小店经济等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给予其不超过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闪电新闻记者 柴慧娟 实习记者 刘兆敏 胡婧茹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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