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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万余件 山东法院实现重点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全覆盖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0-06-05 06:44:06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4日讯 闪电新闻记者今天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日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严厉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犯罪行为,去年6月份以来,全省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1481件,其中刑事案件965件,民事案件15962件,行政案件4405件,公益公司诉讼案149件,判处刑罚1819人,判处实刑1091人。

据了解,为更好发挥司法在环境治理方面的力量,全省法院就环境资源保护、重点流域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的审判机制做出创新。

据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成武介绍,全省16个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全部实现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基层法院明确了140个审判机构负责环境资源审判,其中临沂和菏泽两地实现了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全覆盖。

此外,全省法院还推动在生态环境重点区域建立巡回审判机制。“我们在自然保护区设立21处,旅游度假区设立15处,工业园区设立10处,湿地设立9处,水库河流设立30处。”张成武表示,省高院在沿黄河9地市设立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对保护和促进黄河三角洲湿地的生物多样性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鸟类已由283种增加到368种,全球东方白鹳4000余只,累计繁殖超过1400只。

而今年4月,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和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台前县联合建立了首个跨省域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推进了黄河流经的梁山县和台前县域左右岸、上下游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

同时,为了统一环境资源案件裁判尺度,推行了环境资源案件集中审理改革,对于发生在生态环境重点区域内民事、行政、刑事纠纷,将统一由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审理;对跨行政区划的重点区域内环境资源案件,经省法院同意,集中管辖。

除了在环境资源审判上全省法院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去年6月份以来,全省法院还加强了涉野动物保护案件审理。据了解,在过去一年里,全省法院依法审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案件、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案件 138件336 人。

近期,乐陵法院审理非法猎捕中华蟾蜍、黑斑蛙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判处被告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判处被告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道歉。青岛中院审理非法买卖穿山甲案,当事人除刑事处罚外,赔偿16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道歉。


闪电新闻记者 吴汉阳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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