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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风肃纪丨山东通报19起典型问题!2人被双开,多人被警告处分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0-04-28 09:03:04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8日讯 记者从中共山东省纪委,淄博市、烟台市、济宁市纪委监委官方网站获悉,近日,山东多地通报典型问题,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

中共山东省纪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省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勇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3年春节前至2019年春节前,李勇先后40次收受他人所送礼金折合共计47.73万元;2019年4月和8月,李勇在某律师事务所申请进入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期间,先后2次接受该律师事务所宴请。李勇同时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违纪违法问题,并涉嫌受贿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烟台市政协副主席姜中二违规配备使用专职司机问题。2016年7月至2018年2月,姜中二任市政协副主席兼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期间,在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同时,仍继续由公车改革前的司机,驾驶私家车为其专职服务。姜中二同时存在违反组织纪律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青岛市体育局群体处组织群众体育培训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至2019年,该处违规将职责范围内的群众体育培训工作进行外包,以培训班住宿费名义支付外包费用共计20.99万元,并违规按照培训计划数而非实际数超额支付11.03万元。时任处长栾述伦存在不担当、乱作为等官僚主义问题,对问题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邹平市应急管理局未经核实报送虚假防疫物资储备情况问题。2020年1月,在滨州市调度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时,邹平市应急管理局未经核实,擅自将全市防护面罩等物资储备数填报为零并上报,导致报送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严重影响防疫工作决策部署。该局负有直接责任的办公室主任王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刚,局党组书记、局长吕秩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诫勉处理。

高青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小微企业不作为问题。2016年9 月至2020年1月,高青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未按要求执行国家相关部委关于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的规定,违规收取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严重损害小微企业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该中心主任赵崇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淄博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市引黄供水管理局原副局长、市引黄供水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绍臣违规收受礼金、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3年至2016年,王绍臣先后多次收受他人现金和购物卡2.4万元;2018年起,王绍臣授意淄博某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某购买车辆,并多次借用该车辆,相关费用由李某承担。王绍臣同时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并涉嫌职务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高青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高连家,县政协常委高孝水违规超标准接待问题。2017年12月,某区政协一行8人到高青县政协学习考察工作,高连家安排高孝水负责公务接待。接待过程中陪餐人员达15人,餐费每人128元,且上酒水,陪餐人数和餐费双超标。为掩盖超标准接待事实,经高连家同意,高孝水虚构会议费等费用清单,在单位财务报销。2020年3月,市纪委分别给予高连家、高孝水党内警告处分,超出接待标准产生的费用由高连家、高孝水承担。

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党组成员曹杰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8年国庆节期间,时任张店区环卫局党组成员曹杰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淄博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某邀请,到贵州省旅游6天,费用由彭某承担。另外,曹杰在2017年10月、2018年12月,借儿子结婚、父亲去世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收受下属人员所送礼金共计59100元。2019年3月,曹杰将上述款项分别退还。2019年9月,张店区纪委给予曹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淄博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法警大队大队长王东升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7月,王东升以编排单位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节目为由,组织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和法警三中队全体人员聚餐,餐费由服务对象高新区某小额贷款公司予以支付。2019年9月,高新区纪工委给予王东升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予以退还。

淄川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工会主席刘长文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7月,刘长文乘坐单位公车外出办理个人事务、外出用餐。2019年1月,淄川区纪委给予刘长文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予以收缴。

济宁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微山县鲁桥镇党委副书记裴忠凯、一级科员刘存立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20年1月,裴忠凯、刘存立在参加会议期间,违规接受县政协委员、鲁桥镇枣林村村主任侯庆田组织的宴请,费用由侯庆田个人支付。2020年1月,裴忠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存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金乡县高河街道工业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周保英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8月,周保英在担任高河街道莱河社区二期项目甲方代表期间,收受项目承包人李某所送价值1千元的礼品。2019年12月,周保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汶上县军屯乡原党委委员、副乡长赵永胜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等问题。2019年“五一”节期间,赵永胜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奥迪Q7一辆用于个人旅游。赵永胜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19年12月,赵永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烟台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4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

牟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李忠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7年8月,李忠在操办女儿婚庆过程中,以朋友聚餐的名义采取提前、分批的方式宴请当时及曾经的管理服务对象13人,违规收受相关人员礼金。2019年11月,李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烟台植物园副园长苏芳违规借用下属企业车辆问题。2018年6月至2019年2月,苏芳多次违规借用驾驶下属企业车辆用于其个人上下班。2020年1月,苏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栖霞市亭口镇人大主席蒋声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7月16日中午,亭口镇车夼村村委会主任徐某某邀请蒋声海等4人到某饭店就餐,费用由徐某某支付。2019年12月,蒋声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海阳市规划编研中心副主任张寿山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张寿山在负责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期间,收受多家公司工作人员给予的购物卡,价值共计3500元。2020年2月,张寿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莱阳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大夼镇郭格庄村党支部书记田志川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6年5月,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田志川,将镇政府奖励给村集体的环境卫生整治奖励费7000元,分发给村两委成员及会计。田志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柏林庄街道柏林庄村原党支部书记郭成文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6月30日,经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郭成文批准,村集体花费2480元购买40把不锈钢水瓶,作为纪念品发放给全村党员干部。组织核查前,郭成文主动协调退缴相关费用。郭成文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闪电新闻记者 王楚齐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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