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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通人大丨违法行为将重罚!《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就传染病疫情期间问题进行特别规定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0-03-26 18:29:03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6日讯 3月26日下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法规进行介绍。其中《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3月26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山东省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方面显现出一些问题,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对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如何从严管控,都需要立法予以规范。”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石晓在会上表示,为有效提升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能力,防治次生、衍生污染环境事件发生,办法针对传染病疫情期间的突出问题作出特别规定:

一是明确传染病疫情期间,根据防控需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商场超市、宾馆、酒店、住宅小区等,设置专门收集设施,引导群众定点投放个人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定点收集的个人使用过的口罩等防护用品,按照特殊有害垃圾进行处理。

二是加严医疗废物处置活动的技术规范要求,规定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在医疗废物运抵规定处置场所12小时内采取焚烧等方式处理,并确保处置效果。

三是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在传染病疫情期间按照防控要求加密监测频次。

四是为了严厉打击疫情期间相关违法行为,保障疫情防控效果,在不突破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地方立法权限,从严处罚相关违法行为,明确规定,对传染病疫情期间相关违法行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从重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廖亮 尹承谦 王楚齐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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