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3-11 20:23:03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1日讯 315来临之际,山东省消费者协会今天发布老视镜(老花镜)比较试验报告,报告显示,在此次比较试验中,济南忆展眼镜有限公司山师店、济南历下林尚直通车眼镜商行、济南市天桥区海通眼镜商行等眼镜店,销售的宝明斋、导视、凯腾、千佰岁等6款老视镜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导视牌老视镜光学中心偏差不符合要求 可能导致斜视、弱视
济南历下林尚直通车眼镜商行销售的导视牌老视镜光学中心水平偏差达5mm,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为2.5mm,这两项均不符合要求。
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如果差值过大,看东西时双眼的光学中心不一致,会出现双像使眼肌失去平衡,发生视疲劳、斜视、弱视、眼球酸胀等后果。
“而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越大,单侧光学中心水平方向偏离瞳孔越远,则会产生棱镜效应,长此以往会感到头晕,导致斜视或其他功能性损害。”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主任李洪旭认为。
宝明斋、凯腾、千佰岁老视镜标志不符合要求 可能影响视力
而济南忆展眼镜有限公司山师店销售的宝明斋老视镜,济南市天桥区海通眼镜商行销售的凯腾、千佰岁老视镜,济南历下林尚直通车眼镜商行销售的导视老视镜则存在标志问题。
根据国家标准要求,老视镜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及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出厂日期或生产批号;应标明顶焦度值、轴位、瞳距等处方参数。
李洪旭告诉闪电新闻记者,这些信息对消费者购买老视镜具有指导意义,如未标明或标注不清,会导致消费者购买不适合自己光学参数的老视镜,从而对视力造成影响。
此次比较试验的20款产品,由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商场、品牌眼镜连锁店、眼镜批发市场、医院眼科等渠道购买。山东省部分检测机构对光学性能要求、光透射性能、光学中心距离、标志等11项指标进行了检验检测,发现6款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均为消费者关注度和品牌知名度较高的产品。
闪电新闻记者 何则伟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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