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2-06 19:15:02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6日讯 今天下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发布关于敦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高危重点人员如实登记申报的通告。
通告要求,自通告发布起,至2月7日18时前,全省尚未登记报告的任何有疫情重点地区居住旅行史、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必须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登记报告。如不按时登记报告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据通告,任何瞒报、隐报和谎报病情、居住史、旅行史等,或违反相关隔离、治疗规定等,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或造成病毒传播危险的,将按照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执行相关部门预防、控制措施的,将按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文如下:
闪电新闻记者 王文龙 吴汉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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