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12-13 18:22:12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3日讯 近日,记者从中国银保监会官网获悉,华夏银行日照分行因贷款资金回流贷款人账户用于缴纳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中国银保监会日照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20万元人民币。
公开资料披露,华夏银行是一家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于1992年10月在北京成立。1995年3月,实行股份制改造;2003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00015),成为全国第五家上市银行。华夏银行已在全国112个地级以上城市设立了42家一级分行,70家二级分行,营业网点总数达1020家,员工人数近4万人。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9年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榜单中,华夏银行排名第265位。
华夏银行日照分行则成立于2013年5月17日,地址位于日照市东港区济南路257号,法定代表人为崔巍。2013年开业之初,华夏银行日照分行隶属青岛分行管辖,对日照市的信贷投放达52亿元,授信总额106亿元。据了解,华夏银行日照分行是继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后,落户于日照市的第3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闪电新闻记者 曹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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