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12-09 16:55:12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9日讯12月9日,山东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将配合自然资源部完成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及生态空间的确权登记。明确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面积等自然状况和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有关公共管制要求。
开展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对由中央委托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主要包括森林、地质、海洋、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开展统一确权登记。
开展河流湖泊等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依据国土调查、水资源专项调查结果,以河流、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划定登记单元界线,对由中央委托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河流湖泊等水流自然资源进行确权登记。
开展海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依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中央政府行使所有权和委托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按照《办法》及操作规范明确的内容和程序,配合自然资源部开展确权登记或者组织省级以下登记机构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海域开展确权登记。
开展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确权登记。组织技术力量对中央委托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
开展森林、草原(草地)、湿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对本辖区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外未进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森林、草原(草地)、湿地资源,依据国土调查成果,结合林草资源、湿地资源专项调查成果以及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以自然资源类型结合所有权权属为界线划分登记单元,进行所有权确权登记。
建设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数据库。省级及省级以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采用国家统一开发的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进行登记。按照统一标准建立各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数据库,实现自然资源登记成果的统一管理。
《方案》指出,从2019年年底开始,利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全省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023年以后,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实现全省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分阶段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闪电新闻记者 王楚齐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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