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11-18 18:01:11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8日讯 近日,闪电新闻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获悉,北京银行(601169.SH)济南分行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其处以45万元罚款,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万元罚款。
闪电新闻记者通过梳理发现,2019年3月13日,因未按规定审查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北京银行济南分行被罚35万元。
据了解,北京银行是在原北京市90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基础上组建成立,前身为“北京城市合作银行”,2004年更名为北京银行,并于2007年在上交所挂牌上市,是首批完成A股上市的四家城商行之一,目前法定代表人为张东宁,总部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据北京银行今年8月份发布的中期业绩显示,截至6月末,北京银行表内外总资产达到3.41万亿元,其中表内资产总额2.67万亿元,较年初增加975.85亿元,存、贷款总额分别达到1.52万亿元和1.36万亿元,增幅分别为9.70%和7.67%。实现营业收入327.42亿元,同比增长19.64%;实现归属上市股东净利润128.69亿元,同比增长8.56%;净息差1.91%、净利差1.83%,同比提升9BP、21BP;资产利润率(年化)0.9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化)13.82%,成本收入比18.34%。
(闪电新闻记者 曹晗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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