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11-10 17:00:11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0日讯(记者 杨丽)日前,鄄城县人民政府发布了“鄄城籍在外地工作人员回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鄄城籍在外地工作人员回鄄工作的具体实施范围和安置原则。
意见指出,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优化鄄城县人才队伍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结合鄄城实际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予安排工作:鄄城籍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鄄城籍在外地工作的在编 (备案)在册教师和医疗护理人员;鄄城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鄄城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在外地工作的在编(备案)在册教师和医疗护理人员。
另外,还需符合这些基本条件:(一)年龄在40周岁以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二)公务员应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在省、市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三)教师应具备师范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医疗护理人员应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上述人员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进入事业单位并且手续齐全。
此次意见还明确了安置原则,符合以上条件的鄄城籍在外工作人员返鄄后,工作调整将按照四个原则展开:有编制(备案)空额原则;同层次对口安置原则;就近相近安置原则;服从组织调整原则。
意见还强调,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党政记处分尚在处分期内人员,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人员, 试用期和服务期内人员不适用此意见。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报名的人员,须遵循以下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有回鄄意向且符合条件人员,持毕业证、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到组织、人社部门现场填写 《鄄城籍在外地工作人员回鄄工作报名表》。
(二)资格初审。组织、人社部门结合编制部门,根据个人申请和单位编制(备案)空缺情况,进行资格初审 ,初审合格的发放调档函;认为不适宜的,退回申请。
(三)档案审查。组织、人社部门对调入人员的档案进行审查,看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进入单位手续是否齐备 ,重点审查调入人员的“三龄二历一身份”。
(四)确定岗位。组织、人社部门结合编制部门对拟调入人员研究提出安置意见,分别向县委、县政府进行汇 报,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办理调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分别办理调动手续。
详细信息可联系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0室葛占生,联系电话为:0530-2350609。报名表、登记表等更多详细内容,可登录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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