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11-01 14:12:11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日讯 (记者 唐福晨)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报称,新城香溢澜庭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暴露出室内室外部分工程尚未完工、建筑垃圾任意堆放等问题,决定对该项目建设单位:济南天鸿永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众海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山东建院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
10月8日,济南天鸿永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新城香溢澜庭B2-1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向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消防验收,建设单位提供的《消防验收申报表》显示,该项目已于9月27日竣工验收合格,且各参建单位均盖章确认。10月25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项目现场验收时发现,室内室外部分工程尚未完工、建筑垃圾任意堆放,影响消防救援和安全疏散,暴露出参建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竣工验收签字盖章随意性大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八、九、十、十一条、《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强化建设工程参建单位消防主体责任的通知》相关规定,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该项目建设单位:济南天鸿永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众海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山东建院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同时,希望有关单位引以为戒,切实提高工程质量主体责任意识,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关口,规范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报验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019年8月30日,针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门下发通知(济建质安字﹝2019﹞38号),要求参建单位提高消防质量主体责任意识,严禁工程未完工报验、杜绝提交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等行为。
根据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消防手续,选用满足工程安全需要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使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应当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设计单位要严格按规范要求设计施工图纸,技术交底时要明确关键尺寸是否为净尺寸,工程竣工后要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并对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施工单位要严格按图施工,使用质量合格的消防产品,竣工验收前保证消防通道、水源、设施、器材和安全标识等完好有效。监理单位要认真核查消防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对消防施工质量负责。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对受检工程要严格逐项进行测试,并出具客观、真实、完整的检测报告。
通知明确,各参建单位要切实落实消防质量主体责任,未按相关规定落实责任,存在弄虚作假、竣工验收走过场、工程未完工报验或随意变更设计等违规行为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给予全市通报批评,记入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将约谈企业法人、列入安全生产条件核查重点对象或企业黑名单,直至清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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