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10-19 12:00:10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9日讯 10月19日至20日,以“跨国公司与中国”为主题的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在山东青岛举行。此次峰会吸引了来自35个国家和地区、14个省市的跨国公司参会。与会人员为中国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努力实现互利共赢的创举点赞,并对下一届峰会充满期待。
峰会期间,商务部研究院公布了《跨国公司投资中国40年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全面解析了40年来中国积极吸收外商投资发展经济的基本情况。
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外商投资东道国之一
报告指出,积极吸收外商投资发展经济是中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40年间,包括跨国公司在内的境外企业投资规模从小到大、投资水平由低到高、投资区域从沿海到内地,形成了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一道独特而又靓丽的风景线。
根据报告公布的数字,2018 年中国吸收外商投资 1349.7 亿美元,居全球第二位。截至 2018 年底,中国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96.1 万家,实际吸收外商投资 2.1万亿美元。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外商投资东道国之一。
占全国企业数不足 3%的外商投资企业,做了这些贡献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具体体现,以跨国公司为代表的外商投资同时对中国的改革开放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首先表现在推动了思想观念更新、政府职能转变和宏观经济管理制度的改革,为我国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次,由外商投资形成的外资经济在中国市场经济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在税收、就业、技术进步、管理学习、结构升级、市场拓展、对外贸易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转型升级。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占全国企业数不足 3%,但贡献了近一半的对外贸易、四分之一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和利润、五分之一的税收收入和 13% 左右的城市人口就业,地位和作用举足轻重,不可或缺。
我国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决心不会变
外商投资的迅猛发展,得益于投资环境的持续优化。报告认为,根本上来自于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积极吸收外资的坚定决心。习近平主席多次强调,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不会变,对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不会变,为各国在华投资企业提供更好服务的方向不会变。中国将继续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扩大开放。
2018年 4月,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上,提出了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四大战略举措。2019 年 6 月,习近平主席在 G20 大阪峰会上,再次强调中国进一步开放市场、主动扩大进口、全面实施平等待遇、大力加强经贸谈判等重大举措,加快形成对外开放新局面,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外商投资法》将于2020 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国务院先后发布了多个重要文件,推出多项扩大开放、优化环境措施。各部门和各地方加大工作力度,出台相应配套政策,确保放宽准入、财税支持、权益保护等具体措施落实到位,营造优良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目前,新的《外商投资法》全国人大已经通过,2020 年 1 月 1 日将正式实施,可为外商投资提供更好的法律制度保障。
报告认为,中国今后会为跨国公司投资提供更多市场机会、更好投资环境、更高投资回报,跨国公司投资中国前景光明。与此同时,跨国公司投资也会为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多贡献。
闪电新闻记者 贺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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