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10-13 18:01:10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3日讯 2019年10月13日下午,由博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展云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一审公开宣判,3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0年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单处罚金。
被告人刘展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被告人曹海龙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其他35名被告人,人民法院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予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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