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7-04 18:50:07
齐鲁网济南7月4日讯 5月2号,泰安东平的货车司机周师傅开车到平阴县五岭路南段拉石头,因涉嫌收购无合法采矿权的矿产品,被平阴县交警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扣了车并要求缴纳三万元罚款。周师傅对处罚金额表示不满,因此将交警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告上了法庭。在此期间,罚款金额由三万改到一万,最后,经过协调,周师傅撤诉,交了三千元罚款。对周师傅的罚款额度为什么从3万降到了3千?执法的依据和标准又是什么? 近日,闪电新闻记者再次来到济南市平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追踪调查。
对于处罚力度问题,平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对涉及矿产的非法行为,都是按最上限的严厉处罚,这次共处罚5位当事人,除了其他4位当事人3万元的行政罚款,严重的已被刑拘。平阴县城管局副局长蒿平也告诉记者:此次牵头开采矿石的当事人已涉嫌刑事犯罪,有召集买卖行为的也已经被刑事拘留,以上都属于买脏销赃行为。
对于执法尺度和自由裁量权的问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处罚标准都是由集体审核决定,不存在领导说了算的说法。 由三万到三千的处罚,是根据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违法情节轻重判定的。工作人员表示:周师傅曾多次陈述家里有困难,同时其违法行为比较轻,因此对周师傅进行了从轻处理。
对工作人员的答复,周师傅并不满意。 周师傅表示执法局处罚方式确有不妥,对于车被扣40多天带来的损失周师傅也想一并追回。对此,平阴县城管局副局长蒿平回应:并无罚款三万元的执法文书,因此三万元罚款的说法并非属实。同时,周师傅也没有配合完整的调查,因此对这次执法,周师傅的车被扣40多天带来的损失,执法局工作人员无法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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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新闻记者 陈志富 李静怡 实习记者 吕钊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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