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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立案办案、“24小时法院”……​山东推司法为民举措“升级版”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19-01-17 21:24:01

齐鲁网1月17日讯 去年,山东在全省部署开展“一次办好”即一次办结、群众满意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为贯彻落实省委要求,山东法院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攻难点,治痛点,疏堵点,以“智慧法院”建设为依托,以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以人民群众办理诉讼服务事项“一次办好”“零跑腿”为目标,针对法院诉讼服务特点和广大群众的服务需求,推出多项改革措施,近半年的运行表明效果良好,赢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推行网上立案、网上办案

去年6月1日起,全省三级法院上线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开通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等各项网上诉讼服务功能。网上立案的服务项目包括立案、交费、退费申请、查询、诉状自动生成、风险评估等20多项。通过不断完善、扩充渠道,目前,当事人可以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山东法院微信公众号、山东微法院(APP)和24小时法院自助终端四种方式,自助办理一审民事、行政、刑事自诉的网上立案。截止1月14日,全省三级法院已经收到各类网上立案申请415393件,审核通过293971件。

推行网上交退费

为方便当事人足不出户,一次办好网上立案所涉各项诉讼业务,山东法院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合作,开通诉讼费网上交费系统。当事人通过调用非税系统的交费平台,借助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中信、招商、邮储等26家银行网银或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实现网上预交诉讼费、网上申请诉讼费“减缓免”、网上自助计算诉讼费。全面实施诉讼费“胜诉先退”制度,当事人通过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退费申请,法官审核后系统自动通过外网向当事人推送退费通知,并提醒当事人一次性携带退费所需相关材料办理结算手续,做到“应退尽退、一次退清”。截至1月14日,全省三级法院共收到网上缴费9373万元,收到网上退费申请21件。

推行网上办案

通过电子卷宗网上移送系统,实现全省法院二审上诉、申请再审、申诉案件电子卷宗网上移送、网上立案,一般不再调取纸质卷宗,加快审判流程各个环节效率,彻底解决调卷周期长等问题。在网上立案、网上调卷的基础上,建设了电子卷宗深度应用系统,通过对电子卷宗的分析应用,自动归纳案件争议焦点,自动生成各类程序性文书。全省法院率先实行不予立案、管辖权异议等二审程序性案件的网上办理,网上阅卷、网上会签、网上签章、网上公开、网上归档等办案程序均在网上进行,大幅提高程序性案件审理效率,有效缩短案件审理周期。

推行网上信访

山东法院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已于2018年12月正式上线运行。当事人可直接登录该平台进行信访登记,反映信访问题。法官可以直接在内网查看当事人提交的信访案件,收取申诉信访材料、网上办理、网上答复。当事人只要在申诉信访平台登记一次,平台即可同步获得当事人的所有案件资料,无需当事人反复向各级法院重复提交。自2014年起,山东省法院系统建设了覆盖全省三级共计178家法院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当事人可在任何一家法院预约省法院视频接访,在当地法院即可通过覆盖全省法院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与省法院的信访大厅接访法官进行远程视频,实现与接访法官“面对面”交流。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为法院提高信访接待效率。

通过在案件办理方面加大信息技术的比例,实现了当事人诉讼费用成本、诉讼时间成本、法院人力资源成本三大诉讼成本的减少,提高了法院案件登记、庭室间卷宗流转、法院间案件流转三大效率的提升。真正将“向科技要效率”落到实处。

 “24小时法院”让诉讼零距离

为配合网上立案运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部分基层法院建造了“24小时法院”。目前全省包括山东高院在内有4家法院建成“24小时法院”4家,正在建设中的有9家,已经列入建设计划的4家。作为一项司法服务创新措施,24小时法院突破了8小时工作日限制,为当事人提供24小时全时空、全省三级法院跨域立案、各类立案业务全流程覆盖的自助服务平台,目前主要设计了司法公开宣传区、自助立案服务区和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三大服务区。通过24小时法院当事人可自助办理包括网上立案、诉讼风险个性评估、诉状自助生成、诉讼费计算、网上交费、法律查询、防伪文书自助打印等立案全流程等20多种自助诉讼业务,实现诉讼业务“自助办”“一键办”。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可以实现从庭审直播、司法文书到执行信息的全部司法公开信息查询等全方位的司法体验,以及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网上退费、投诉建议等各类诉讼服务。

截止1月14日,24小时自助法院接待团体参观14批,散客814人次,共计1800多人次。共计收到24小时法院提交的立案申请131件,审核通过103件。

24小时法院作为网上立案、网上办案的配套制度和重要补充,下一步将在全省推开,主要为当事人提供诸如文书打印、票据打印、法律智能咨询等当事人无法在家中自行完成的各类自助诉讼服务。同时,24小时法院作为法院完善职能,发挥普法宣传的最前线,为当事人了解法律,亲近法院提供了最为便捷的途径。

此外,山东法院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建设微法院和掌上法院,通过移动网络设施微法院服务终端和掌上法院APP,打通人民群众和法官的移动互联渠道。当事人可通过山东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实现从立案到执行全流程在线流转和诉讼服务移动办理,为当事人提供一个全新、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平台,为矛盾纠纷的化解以及司法流程的监督提供一个全面、规范、全程留痕的多元化解平台和实时监督平台。通过建设掌上法院APP,购买专门网络服务,在确保相关信息保密问题的同时,实现法院干警移动办公,确保各类业务信息的及时流转和处理,最大限度挖掘工作潜力,提升办案效率。

开放诉讼服务大厅让群众共享法治

为落实“人民共创共享共治”理念,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山东各级法院全面开放诉讼服务大厅,人民群众凭身份证安检后可随时参观体验。山东高院诉讼服务大厅率先开放,进入大厅,正面背景墙上是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3个金色大字,东西走廊两侧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东西大厅4块电子大屏和小剧场,以现代化手段展示山东法院历史、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大要案、典型庭审等司法专题;审判法庭公开庭审对外开放,人民群众凭身份证安检后随时可进入旁听。东西两侧连廊是包括志愿者服务工作室、特邀调解工作室等社会化工作室供各界人士使用。开放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成为学习宣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阵地和人民群众走进司法、分享法治、宣传法治的公共场所。

截止1月14日,省法院诉服大厅已经接待各类团体参观近20批,1500余人次。

便民诉讼服务措施提档升级

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在原有各种便民服务的基础上,增加或改进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大厅服务功能:提前开放大厅减少群众等候时间,冬夏季节提前开放冷暖气,提供直饮水;推行电子阅卷,山东高院在服务大厅专设集中电子阅卷室(约60㎡),可同时容纳16名律师阅卷,并且开发了配套的电子卷宗阅览系统,当事人除可借阅山东高院审理案件的电子卷宗外,还可查阅相关的下级法院电子卷宗,并且为当事人提供免费的卷宗内容复刻服务。当事人对于需要的材料,可轻松一键拷贝,无需拍照打印,节省了复制时间和复制成本。各中院、基层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增设相应场所,为当事人和律师群体提供便捷的阅卷服务;升级12368热线服务功能,实现诉讼节点短信自动通知功能,当事人通过12368热线可以联系法官,聘请资深退休法官在线解答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规范和监督各级法院信访转(交)办公函的有效使用以免当事人重复跑腿,实现全省法院信访系统与审判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实行预约接访,群众来访可以与法官预约时间等便民利民措施。

同时,山东法院严格落实“一次告知”制度,三级法院对申请立案、保全、执行、申诉、信访、法律援助等提交材料需要补正的,一律严格落实一次告知制度,确保窗口诉讼业务一站式办理、一次办好。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立集中监控平台,实现对全省三级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工作情况实时监督。实行院庭长首接负责制,自去年10月开始,山东高院全面实行院庭长接访首接负责制。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院庭长在信访大厅接待来访群众。对首次接待的初信初访案件“一办到底”,对重信重访案件直接承办或“一督到底”,对多年来访人员“一包到底”,直至息诉罢访。截止18年年底,院庭长共接待处理信访案件 件,均明确按首接负责制落实办案或化解责任。推行律师代理申诉“调查令”制度,山东高院出台了进一步推动律师代理申诉工作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代理申诉律师在审查申诉案件中,因工作需要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由法院授权代理申诉律师调查取证,充分发挥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优势,切实解决当事人取证难问题。

此外,山东高院通过诉服大厅、诉讼服务网、“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24小时法院等各种渠道发布“一次办好”10大类14种常用立案及司法服务清单和文书模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全面的“一次办好”服务,为优化全省司法营商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全面推行特邀调解制度让矛盾多元化解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连续下发《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有关多元化解的文件,要求各级法院建立健全特邀调解工作。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诉调对接新机制,省法院于去年11月制定出台《关于开展特邀调解工作若干意见》,初步建立了特邀调解制度。

特邀调解制度主要包括六个部分内容:一是关于特邀调解的原则要求。需遵循依法原则、积极稳妥原则和便民高效原则三项原则。二是关于完善特邀调解名册制度。明确了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人民法院邀请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分别列入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并在线上线下公开;特邀调解可由人民法院委派、委托或当事人自行申请两种方式启动。三是关于特邀调解委派、委托工作。主要明确了委派、委托调解的程序、案件范围、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处理方式等内容。四是关于特邀调解司法确认工作。针对特邀调解的两种启动方式,依据最高法院有关规定,对申请司法确认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范。五是关于特邀调解诉前保全。当事人自行到特邀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后,又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的,应当与特邀调解组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一并提交。六是关于特邀调解的监督管理。人民法院对特邀调解员实行培训上岗,对特邀调解行为严格依法监督,并建立业绩档案作为业绩评估的重要依据;特邀期限一般为两年,人民法院视情况可以续邀、奖惩、退出或除名。

去年以来,省法院周密组织,加强沟通,积极推进,特邀调解工作取得初步进展。一是完成了首批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特邀程序。经组织推荐、审核、选聘等程序,省法院优中选优,首批特邀了山东省法学会矛盾调解中心、山东省律师协会调解中心、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山东省总商会民商事调解中心等13个单位作为我院特邀调解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教授)、人民调解员、省银行业协会、房地产业协会、医学会等专业组织成员、优秀律师等160人作为我院特邀调解员,名单已发文公布(鲁高法办[2018]85号)。二是对部分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进行了培训。我们对10个行业特邀调解组织、50名特邀调解员进行了岗前培训,讲解了特邀调解工作文件精神,熟悉了具体操作流程,增进了工作透明度。三是省法院部分新受理案件进入了特邀调解程序。日前,山东高院对新受理有调解意愿的11件案件,委派给部分调解组织推荐的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有1件已经调解成功,当事人专门送锦旗感谢。下一步,山东高院还将指导全省各级法院健全完善特邀调解制度,推进广泛应用、规范运行。

[责任编辑:杨凡、韩薇、马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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