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1-29 16:58:11
齐鲁网11月29日讯 11月28日上午,济南市交通委联合市环保局、公安局、质监局就济南市建立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以下简称“I/M制度”)召开新闻通报会,自12月1日起,启动全市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的污染治理工作。
目前,济南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200万辆,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源头和造成雾霾的重要原因之一。据环保部门统计,济南市每年约有6-8万辆环保检测不合格车辆需要通过维修来解决排放超标的问题。
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凡经排放检验超标的在用机动车,应到具有资质能力的汽车维修企业维修、治理, 然后到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复检,排放达标后方可上路行驶。
一图看懂检测流程
(闪电新闻编辑 高亚南 柴慧娟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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