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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最美检察官”孙丽华:成长路上的摆渡者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18-11-23 21:47:11

齐鲁网11月23日讯 11月23日晚,由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大众报业集团、山东广播电视台主办,山东广播电视台融媒体资讯中心承办的“齐鲁最美检察官”发布活动在济南举行,发布仪式上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孙丽华获得“齐鲁最美检察官”称号。

孙丽华,是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未检检察官,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16年了。工作中她打交道最多的就是孩子。今年1月份,孙丽华办理了一起17岁的一个少年寻衅滋事案子,在这个案件过程中,他因为酒后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了一个轻伤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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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罪未成年人家长说:“当时看他(孩子)在看守所里头,当娘的觉得心里跟碎了似的”

孙丽华告诉记者,“我也是个母亲,不能眼睁睁看着我经手的这些孩子再在歪路上继续走下去。”

庭审现场,孙丽华根据案件的情况,犯罪的情节,案件的性质以及孩子的悔罪表现,综合考虑之后,依据法律规定,对他做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给他一定的考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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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丽华说:“附条件不起诉是非常麻烦的一项工作,需要我们进行社会调查,历时六个月到一年的考察帮教,我宁可多做一些这样的工作,也不想放弃他。”

涉罪未成年人家长说:“孩子现在知道是触犯哪一条(法律),会得到什么后果,他现在挺明白了,所以说给他这个机会来之不易,孙检察官也是费心了。”

涉罪未成年人:我会一定好好珍惜(这次机会),我再也不可能不遵守法律了。

孙丽华同事告诉记者:“孙科长之前就一直跟我们说我们从事的这个未检工作就是传递社会的正能量。尤其是像我们送法进校园的时候,孙科长在上面给孩子们上课,我就看到孩子们踊跃举手回答问题,认真记笔记,我就觉得当时法治的种子就在他们心里生根发芽。”

2014年初,孙丽华联合淄川区关心下一代委员会、淄川区教育体育局、共青团淄川区委、淄川区妇女联合会、设立了“苗苗工作室”,她说,“我们就想搭建这样一个平台,让全社会的人共同来关爱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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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孙丽华和同事的辛勤努力下,近三年来,淄博市淄川区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下降39%,在校未成人年犯罪率同比下降67%,“苗苗工作室”被列为山东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工作项目”,为孩子们撑起了一片法治的绿荫。

孙丽华说:“我将继续履行好未检检察官的职责与使命,让他们远离犯罪,健康快乐的成长。”

[责任编辑:杨凡、徐红梅、王雪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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