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7-26 18:29:07
齐鲁网7月26日讯 (记者 董光强)记者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获悉,7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2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其中,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警告并罚款逾189.86万元;广发银行济南分行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同样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
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曾用名山东鲁商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由山东易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
资料显示,易通金服是山东省内首家取得央行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主营多用途预付卡、收单、线上支付及金融衍生服务类业务,拥有“山东一卡通”系列预付卡、“易通支付”智能终端等20余种终端支付及平台服务产品,年度经营规模突破千亿元。
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在银行中,广发银行并不是今年首家“吃”罚单者。早在2月份,华夏银行济南分行被予以警告、罚款6.98万元、浦发银行济南分行被予以警告、罚款36.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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