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9-14 15:00:09
齐鲁网东营9月14日讯(记者 桑爱红)9月14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文化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山东省文物局原局长谢治秀受贿案。
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谢治秀在担任山东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山东省文物局局长,山东省博物馆新馆建设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曹某某等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43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审判长向被告人、辩护人告知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检察机关针对指控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及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等证据,被告人谢治秀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围绕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谢治秀当庭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认罪悔罪。
中共东营市委党校第56期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学员、人民监督员、媒体记者、被告人的近亲属及社会群众等150余人旁听了庭审。
法庭将择期对该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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