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8-22 21:38:08
齐鲁网8月22日讯 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人在买房时会选择同时购买车位或车库,然而关于停车位的产权问题许多人却并不甚了解。近日,有市民向12345咨询,称济南市高新区雅居园小区的车位属于人防工程,之前由开放商租赁给业主,如今开放商以修缮为名强行与业主解除合同,对外出售地下停车位,这种做法究竟合法与否。
对此,记者向相关部门了解到,小区内的车位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人防车位和产权车位。产权车位是由开发商出售给买房者的,可以买卖并取得产权,使用期限与土地使用期限一致。另外一种人防车位是我国根据《人民防空法》设置的防空设施,其产权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而是属于国家所有,实际上是不允许买卖,也无法取得产权的,但是可以通过租赁的手段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
因此,如果济南市高新区雅居园小区的车位确实属于人防工程,开发商是无权进行出售和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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