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5-09 11:48:05
齐鲁网济南5月9日讯 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军队退役人员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提出了十一条措施。
《意见》提出,对已到政府安置部门报到,非个人原因尚未安置的退役士兵,选择安排工作的,要按照规定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上岗。待安置期间,由当地政府按不低于当地各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其生活补助费。愿意选择自谋职业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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