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4-28 10:25:04
齐鲁网济南4月28日讯(记者 李龙 何则伟)记者从今天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缴存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1.50%执行。
据了解,1996年以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去年分别为0.35%和1.10%。通过存款利率调整,山东增加职工利息收入14亿元。
此外,从 2016年1月1日起,借款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均执行新的利率,5年期以下和5年期以上分别为2.75%和3.25%,借款职工可节约贷款利息支出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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