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闪电新闻
2017-03-09 23:10:03
齐鲁网济南3月9日讯 在城市道路上,经常能看到一些红色电动三轮车,车不大但速度不慢,一些车根本不管红绿灯,在路上随意穿行,看着那叫一个危险。
济南市交警部门通过监控发现,十几辆“红三轮”停在和平路北侧一小区门口非法载人营运,发现这一情况后,30多名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查处。
就在三轮车司机准备开车逃离时,一辆“红三轮”沿着和平路非机动车车道加速逃离,没想到车辆突然失去重心,撞上了隔离护栏侧翻在地。
此次查处的“红三轮”普遍存在非法载人营运,不顾红绿灯,任意在车流中抢行等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很大隐患。在济南历下交警大队违法车辆停车场内,《生活帮》记者看到上百辆被查处的机动三轮、四轮车。
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处副处长王宏斌介绍说:“查处的车辆经我们了解,全部属于生产厂商按照景区观光车生产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这些车是不允许上路行驶。”
除了常见的红三轮,不少市民购买了一款小型电动车做代步工具,这种车因操作简单,便于停放,保有量迅猛增长。
历下区交警大队交通科科长李志超提醒:“符合机动车相关标准,要有驾驶资格,这种车无法上拍照,大家不要购买。”
交警提醒,这些非法三轮、四轮电动车安全性能及防护性能低,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同时许多销售方故意误导消费者这类车不用挂牌,不需要驾驶证。李志超介绍说,驾驶此类车辆如果没有取得驾驶资格,在道路上被查获,将面临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将面临200元罚款,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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