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2-09 15:18:02
齐鲁网2月9日讯(记者 李龙)近日,省财政厅、省环保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第四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和省环保厅发布的各设区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对2016年第四季度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进行了清算,考核内容涵盖PM2.5、PM10、SO2、NO2等领域。16年4季度,山东共补偿十七地市14398万元,德州考核得分居首,获得奖励资金1446万元。其次分别为济宁、聊城和枣庄,获得的奖励资金均过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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