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1-10 10:09:01
齐鲁网潍坊1月10日讯(记者 李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和《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相关规定,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全市劳务派遣单位相关情况进行公告。
截至2016年12月29日,全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外地驻潍分公司备案意见书有效的单位共83家(其中备案8家);申请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意见书的单位共9家(其中注销备案3家);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的单位共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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