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6-12-08 16:02:12
济南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
齐鲁网济南12月8日讯(记者 扈枫)今天上午,济南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发言人就目前济南市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推荐和确定候选人、以及选举代表阶段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通报。
详解代表候选人确定过程:正式名单需在选举日7日以前公布
据济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袁磊介绍,根据选举法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在县乡人大代表选举中,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
值得注意的是,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以及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出初步代表候选人后,选举委员会要在汇总各方面的情况后,在选举日15日以前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基本情况。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确定后,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日7日以前公布。
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需符合5项条件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副主任吕洪涛介绍,选民参加选举凭身份证或选民证领取选票,委托投票代领的,凭书面委托书领取选票。济南市各县、市、区一般多是采取凭选民证领取选票。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直接选举中选民投票的场所有三种:即设立投票站、召开选举大会和设立流动票箱,其中设立投票站是最主要的形式,流动票箱是辅助形式。
选民在选举日因客观情况,不能亲自参加选举,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根据选举法规定,委托他人投票应符合以下条件:(1)委托他人投票是选民在选举日外出而不能亲自到场投票,而不能是其他原因。(2)委托投票必须有委托书,口头委托无效。(3)被委托人必须是经过登记的选民,确认具有选举权的中国公民,否则委托无效。(4)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5)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必须经选举委员会同意。
在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过半数选票的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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