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6-06-08 10:14:06
6月6日庭审现场(图片来源: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6月6日庭审现场(图片来源: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齐鲁网济南6月8日讯(记者 张帅 李淼)今天上午,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前泰山队球员冯建国、李娜夫妇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最终冯建国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李娜同样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宣判后,被告家属在法庭哭了起来。
济南历下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建国、李娜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妨害公务罪成立。被告人冯建国、李娜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李娜的辩护人提出的交警执法行为已经结束,不构成妨害公务罪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交警王勇案发当日在山师东路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整治,并非仅对被告人李娜进行执法,被告人冯建国、李娜与其发生冲突时还在执法过程中,故该辩护意见不成立,法院不予采纳。被告人冯建国、李娜接到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冯建国、李娜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冯建国、李娜系初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冯建国的辩护人对王勇伤情成因提出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监控录像可以证明被告人冯建国、李娜对王勇进行殴打的过程,且没有证据证明有其他因素导致王勇肋骨骨折,故该辩护意见不成立,法院不予采纳。被告人冯建国、李娜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冯建国、李娜愿意赔偿王勇损失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被告人冯建国、李娜虽然表达了赔偿的意愿,但没有证据证明王勇接受了被告人冯建国、李娜的赔偿,王勇及其所在单位亦未对被告人冯建国、李娜表示谅解,故不能将被告人冯建国、李娜的赔偿意愿作为量刑情节,该辩护意见不成立,法院不予采纳。综上,依照我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冯建国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判决被告人李娜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宣判之后,冯建国李娜均未表示是否上诉。庭审结束后,被告家属表示判决较重希望法院能考虑一下双方还有幼子需要抚养,法院告知其不服一审判决依然可以按照刑事诉讼法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事件回顾:
3月4日下午14:20左右,在济南市山师东路,原泰山队退役球员冯建国与妻子李娜使用暴力手段,对整治违法停车的交警王勇拉扯、拳打、脚踢,致使王勇两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3月14日,济南市检察院发布消息,历下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冯建国、李娜。3月15日上午,济南市公安局对这一案件的整个过程进行了详细通报。
6月6日上午,前泰山球员冯建国李娜夫妇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在济南历下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冯建国辩称其妻子李娜本人患有精神病,且具有家族精神病史,其岳母患有抑郁症,其妻妹16岁时因抑郁症自杀。李娜辩护人庭审中申请法庭对李娜进行精神病鉴定,对此,合议庭当庭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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