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13日讯 为进一步抓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近日,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抓好道路交通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通过6项措施,全面推进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抓好道路交通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府安委会部署要求,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刻吸取有关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断提升道路交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全面彻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整治、重点攻坚”阶段各项工作任务,同步启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对照前期“摸底排查”阶段建立的隐患登记台账,深入查摆应查未查、应改未改和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等隐患,进一步排查摸清辖区“人、车、 路、企”等隐患底数。11月底前,市、县、乡三级要按照“一路一 档、一企一档、一镇一档、一村一档”的标准,健全完善本地隐患排查整治登记台账,逐级备案。
二、全面加强风险研判,进一步推动隐患治理提质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指南(试行)》规定,聚焦平交路口、穿村过镇、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以及“两客一危一货”、校车、面包车等重点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人,通过充分融合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重点交通违法等数据,多维度建模分析,形成隐患问题清单,精准推送责任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提升隐患治理工作成效。
三、切实抓好闭环管控,进一步推动隐患整改动态清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照隐患排查整治登记台账,逐一明确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和资金需求,坚持立查立改,按期完成隐患整改工作。短时间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及时向属地党委政府报告,先行采取临时管控、增设临时性防护设施等措施,将风险隐患控制在最低限度,并及时制定整改计划方案,开展专项治理攻坚,限期完成整改。12月底前,各地排查出的隐患要争取全部整改到位。
四、精准实施指导帮扶,进一步推动重点地区补齐短板。中秋、国庆前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精准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任务和“回头看”情况,结合《2024 年推 动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各行业领域专家、业务骨干作用,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一线,有针对性对事故多发重点县(市、区)、乡镇(街道)和重点隐患路段、中高风险运输企业进行指导帮扶、专项评估,及时查摆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精准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整改要求,帮助扭转被动局面,促进工作提升。
五、同步做好督导检查,进一步推动部署要求落实落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督导检查同步进行”要求,建立健全精准督导模式,提前分析研判、制作检查清单,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开展集中督导检查,对重视程度不高、措施不实、推进不力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抄送属地政府,重大问题隐患提请各级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各地适时通过开展“异地交叉检查”“四不两直暗访督查”等形式,对各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核查。
六、严格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推动各项责任压紧压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任务清单,坚持对重点任务“挂图作战”,加大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调度推进,对工作滞后和“老大难”问题,坚持“挂牌督办”,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对较大事故和“四类”亡人事故一律开展深度调查,对存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部门监管责任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倒逼隐患整改和责任落实。省交安委办公室将定期调度、通报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
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