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0日讯 今天下午,山东省委宣传部举行“山东这十年”系列主题发布会第九场,邀请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机关持续推进平安山东建设工作情况。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平安山东建设中发挥着基础性、主渠道作用。山东省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针对此问题,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警务部)主任刘振远回答记者提问。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履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职责,构建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首先,山东立足全面均衡可持续,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在村(社区)“两委”换届时,同步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实现了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将人民调解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截至目前,山东省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6.6万余个,人民调解员26.2万余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8万余人。2021年,山东省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1.06亿元,比2012年增长了4.9倍。
其次,山东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专业能力实现新提升。坚持人民调解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积极推动医疗纠纷、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知识产权、金融消费、环境保护等40余个行业性专业性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10年间,山东省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数量增长了近3倍,行业性专业性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数量从年均不足3万件上升至年均11万余件,成为防范化解行业性专业性领域风险隐患的重要力量,人民调解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动能持续增强。
第三,山东顺应群众期盼,服务方式发生新变化。山东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加强与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了市、县、乡“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1852个,136个县(市、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达到全覆盖,实现矛盾纠纷“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化解,人民群众只进一扇门,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
最后,山东强化源头预防,纠纷化解取得新成效。坚持日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在特殊时期、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做好前端化解。10年间,山东省人民调解组织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30余万次,预防纠纷110余万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80余万件,调解成功率从2012年的97.5%上升到99.3%,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平安山东建设、推动山东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