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5日讯 今天下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邀请相关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山东施工图审查费用全部由政府财政承担。通气会上,相关负责人就政府在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资金保障方面的举措进行了介绍。
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让企业“降本降负、轻装上阵”,此次《指导意见》重点在施工图审查服务资金保障方面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是建立健全支出标准。要求各地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照“实事求是、厉行节约”的原则,综合物价、工资、税费等因素,对建设工程类型、规模等,分类建立科学的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支出和服务质量标准,合理测算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
二是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定《山东省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范本)》,对施工图审查机构服务内容、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履约验收、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要求各地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编制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与审查机构依法签订并严格履行。各地可结合实际增加具体条款,但不得缩减服务内容。已签订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监管部门应通过签订服务承诺书或补充协议等方式落实《指导意见》要求。
三是做好资金保障。要求各地监管部门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施工图审查工作情况,认真编制用款计划,及时提出支付申请。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监管部门申报计划,及时审核、拨付资金。各地监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报送同级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