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1日讯 日前,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拟同意山东银瓴典当有限公司、聊城圆沣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和烟台泰昌鑫典当有限公司3家典当行设立相关申请事项,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9日。
来源:齐鲁网
2021-10-11 14:56:10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1日讯 日前,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拟同意山东银瓴典当有限公司、聊城圆沣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和烟台泰昌鑫典当有限公司3家典当行设立相关申请事项,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9日。
闪电新闻记者 杨玉金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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