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2日讯 4月25日,国务院以国办函〔2021〕44号文件批复《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地区〔2021〕645号文件正式印发了《实施方案》。
据《实施方案》,建设起步区“有利于推动山东半岛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形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新示范;有利于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形成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的新引擎;有利于吸引集聚优质要素资源,形成高水平开放合作的新平台;有利于探索量水而行、节水为重的城市发展方式,形成绿色智慧宜居的新城区”。
到2025年,起步区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现突破,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速超过1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接近60%,跨黄河通道便捷畅通,现代化新城区框架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开放合作水平不断提升,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迈上新台阶,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
到2035年,起步区建设取得重大成果,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创新驱动成为引领经济发展的第一动能,绿色智慧宜居城区基本建成,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国领先,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