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问政山东|6.94m²储藏室使用面积只有2.2m² 公摊面积67%是否合规?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1-04-01 22:10:04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日讯 4月1日,省级大型融媒问政节目《问政山东》播出第89期,问政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张女士在德州市德城区紫御国都小区购买了一套房产,其中的2万多元购买了一个地下室。但交房之后,张女士却发现,购房合同上标注为6.94平方米的地下室实际长1.6米宽1.4米,几乎不能用。

从张女士签订的购房合同来看,储藏室空间应当为6.94平方米。尽管在括号中注明了“含公摊”,但并没有标注公摊的面积。当着记者的面,张女士再次测量了储藏室。

数据计算显示,储藏室的内部面积约2.2平方米,公摊面积达到67%。那么这处储藏室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呢?记者与张女士一起找到了德州市德城区房产管理中心。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产管理中心负责审核的是地下公摊总面积,这就可能出现具体到户计算时差别较大的情况。至于张女士的储藏室是否符合规范,还需要进一步上门测量,并核对开发商提供的材料。

针对片中反映的具体问题,现场问政德州市住建局,局长马文喜表示:“像公摊率达到60%多,确实感觉太多了。回去之后,我们还要进行具体核实,看看符合不符合规范。”

储藏室的公摊面积,真的是只有更多,没有最多。短片里,有的65%,有的67%,还有的接近70%。对此,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表示:“地下室公摊,到目前没有规定说多少是合理的。因为这一块,按照设计、按照测量规范,只要是建设没有超出规范,就应该得到认可。但现在看,这确确实实是我们过去忽视的一个问题。下一步,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一是严格规范,二是加强引导管理,想办法通过优化设计,让老百姓在地下室中获得更大面积。”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1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70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8567号  邮编:250062
技术支持:山东广电信通网络运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