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住鲁全国政协委员段青英: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居民区充电设施合理布局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1-03-08 15:04:03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8日讯 擘画新蓝图,聚焦2021全国两会。今年两会,住鲁全国政协委员段青英提出建议,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电网主动、多方协作”的居民区充电桩建设新模式。

近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大力实施新旧动能转换,着力提高新能源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推动普及电动汽车等清洁、高效、安全的新型能源消费方式。

2020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实现持续增长,全国新能源汽车产销136.6万辆,同比增长7.5%,新能源汽车保有量492万辆,占汽车总量的1.75%,比2019年增加111万辆,增长29.18%。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400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81.32%。新能源汽车增量连续三年超过100万辆,呈持续高速增长趋势。

截至2020年底,山东全省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40.5万辆,占全国新能源汽车总量8.23%。其中纯电动汽车32.5万辆,占比81.25%,混合动力及氢燃料汽车7.5万辆,占比18.75%。为进一步优化用户使用体验,推动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共同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0〕1254号),明确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要求,相关政策支持力度国内最好。

段青英认为,目前,在支持政策的落地实施过程中还存在部分问题,部分地方管理界面不清晰、配建要求执行不到位、监督考核机制缺位、物业配合度不高、工程建设手续多、实施难等问题。

因此,段青英建议,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电网主动、多方协作”的居民区充电桩建设新模式。明确各个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建立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责任机制和部门联席协商机制,将年度居民区充电桩安装数量细化分解到街道、社区,实现多方协同推进。同时,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充电桩行业管理部门应尽快出台本地区居民区充电桩建设的实施细则,加快研究制订居民区充电桩设计标准。新建居民区应按车位100%比例预留配电容量、电缆管线、综合计量箱等充电桩安装条件,鼓励按10%-20%比例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配建充电桩,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予通过验收。街道社区等政府基层部门要加强与物业、业委会沟通协调,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实现居民区充电设施合理布局。

闪电新闻记者 黄健容 叶帅 何绪刚 孙娟  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1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70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8567号  邮编:250062
技术支持:山东广电信通网络运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