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4日讯 2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撤销和调整青州市、寿光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批复指出,同意撤销寿光市东城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0.072平方千米,准保护区面积8.5平方千米。
此外,原则同意调整青州市黑虎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0.18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面积48.93平方千米,准保护区面积165.67平方千米;原则同意调整寿光市城北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0.0226256平方千米,不设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批复要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赋予的职责,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坚决依法清理整治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项目,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要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按照批复划定的范围进一步勘界定标,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 433—2008)统一规范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等标志。因地制宜建设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完善道路交通、输油输气管道穿越等防范措施,加大定期巡查和日常巡护力度,确保各类设施稳定运行。
要认真开展水质监测,定期公开水质信息。制定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依法严厉查处影响饮用水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