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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四个强化把好“四关”!近年来山东地方储备粮未发现一起霉粮坏粮事故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0-12-01 10:40:12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日讯 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粮食质量监管、保障粮食安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是粮食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6项重要内容之一。围绕粮食质量安全,近年来,山东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成效显著。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督检查处处长杨士新介绍,2004年颁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首次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行政执法权,通过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近年来,围绕粮食质量安全,山东从四个方面开展了粮食行政执法,概括说就是“四个强化,把好四关”。

首先是强化粮食收购监管,把好入库质量关。粮食收购是粮食质量监管的首要环节。山东每年都提前筹划,专门部署,下发检查方案。省市县三级成立粮食收购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加强监管。同时,严格落实入库检验制度,每车必检、整仓验收,让农民交好粮、售好粮,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国家政策性库存。今年夏粮集中收购期间,山东共开展检查1177次,出动检查人员4100人次,检查收购主体1928个次。

其次是强化粮食库存监管,把好储存质量关。粮食库存监管是确保粮食质量安全的重要防线。每年全省都统一开展1~2次粮食库存检查,以政策性粮食为重点,全面核查粮食库存质量,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粮食质量良好、储存合规。

同时,强化粮食销售监管,把好出库质量关。粮食销售是确保原粮质量安全的最后一关。通过建立发展改革、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粮食和储备等8部门的协调机制,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生产。

最后,强化社会监督作用,把好涉粮案件查处关。山东广泛宣传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核查举报线索,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涉粮案件,坚持零容忍态度,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通过“四个强化,把好四关”,近年来,山东地方储备粮没有发现一起霉粮坏粮事故,没有发生一起涉及粮食质量安全的恶性案件,有效促进和保障了粮食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闪电新闻记者 杨玉金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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