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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通人大|山东通过中医药条例:创新推广有独特疗效的中医药诊疗技术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0-11-27 18:59:11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7日讯 制定中医药条例,对于传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与产业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今天下午,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山东省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共九章、七十五条,包括总则、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与发展、中药产业促进、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

“注重彰显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与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进中医药理论方法和传统技术的继承。”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仲泉表示,《条例》坚持精准施策,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

同时,闪电新闻记者注意到,《条例》也注重在医疗机构管理、医师执业管理、中药管理、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等卫生健康服务全过程体现中医药的特点和规律,强调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康复中的作用,注重保护传统工艺,创新和推广有独特疗效的中医药诊疗技术。

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和中西医融合发展,《条例》一方面规定了以中医药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相结合和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一方面通过建立符合中医药规律的科学研究和协同创新机制,明确齐鲁中医名家经典的收集整理工作,建设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同时总结提升实践经验,特别是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明确规定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应当将中医药人员纳入紧急医疗救援队伍,组织中医药专家研究制定防治方案,建立中医、西医协作机制。

针对山东省中医药发展“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问题,《条例》从优质种质资源和道地中药材资源保护、中药标准和规范制定、中药材质量控制等关键环节入手,细化有关制度设计,提升中药材质量和品牌建设水平。在中医药产业发展方面,《条例》专设一章,从种植养殖、新药研发、产业延伸等方面进行规范,并有针对性地规定了经费、融资、人才、医保等保障措施。

闪电新闻记者 廖亮 梁金凤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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