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5日讯 15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走在前列 全面开创”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九场,邀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宋继宝先生,省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张中英女士,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李学春先生解读《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若干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
《若干措施》中提出要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山东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李学春表示,山东省是较早开展生态补偿试点的省份,自2008年开始,先后在空气、重点流域等领域积极探索建立生态补偿制度。2019年,在系统总结前期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出台了“1+6”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政策体系。根据各市主要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变化情况,地表水环境质量同比变化和水质达标情况,自然保护区管护成本和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情况等,分别实施大气、地表水、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政策。
目前山东省的生态补偿工作成效显著,省级向各市清算收取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62.2亿元,返还49.4亿元,下达空气、地表水、自然保护区等生态补偿和排污强度排名挂钩奖励等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资金26亿元。在省级政策的带动引领下,济南、烟台等市也制定出台了相应的生态补偿办法,进一步将考核奖励机制延伸到区县,形成“省、市、县”三级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态势。
谈到下一步的工作打算,李学春指出,下一步,省财政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要求,继续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尽快制定出台海洋环境质量生态保护补偿办法,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资金保障。
闪电新闻记者 耿琰 吴亚君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