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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口岸环节收费行为指南》发布 口岸经营者不得强制提供服务、收取费用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0-08-05 11:30:08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5日讯 闪电新闻记者今天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口岸环节收费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和进出口企业合法权益,山东近日发布了《山东省口岸环节收费行为指南》。

政府指导、市场调节,口岸环节收费模式更优化

此次发布的《山东省口岸环节收费行为指南》对口岸环节收费的内容、标准、形式等都进行了明确。提出本指南所规范的口岸环节收费行为,主要包括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口岸经营者为提供货物进出口等相关服务过程中,各口岸环节、各经营主体之间发生的相关收费行为。

《指南》同时明确了口岸环节收费的具体内容,即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对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口岸环节收费,应当以《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为上限,可在不超过收费标准的范围内自主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口岸经营者不得以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提供服务

口岸经营者从事口岸环节经营活动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得以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提供服务、收取费用。

口岸经营者应当保证在同一时间、同一经营场所内,向不同服务对象展示的明码标价内容一致。同时,口岸经营者应当确保结算价格不高于标示的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口岸经营者服务对象权益明确 有权拒绝强制服务行为

口岸经营者在收取或者代收代付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时,要逐项列明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加价收费,不得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捆绑收取。 

口岸经营者服务对象享有知悉其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和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有权拒绝口岸经营者的强制服务行为。如发现口岸经营者涉嫌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可通过12345、12315热线及全国12315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闪电新闻记者 贺晓菲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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