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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声丨莒县医药公司欠职工的183万何时还?省国资委:分步有序偿还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19-11-05 10:19:11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5日讯 11月3日,不少网友通过闪电新闻客户端《问政山东》网上平台提问。针对网友关注的水利扶贫却收费、国企借款难归还、停车乱象、体育场开放时间短等问题,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国资委、山东省公安厅等部门分别作出回复,回复情况如下:

1、为扶贫安装水管,每家却要收费400元?

网友:尊敬的省级领导,济宁市泗水县华村镇利新庄村大队大喇叭喊的是扶贫安装水管,后来又每家收费400元。泗水县水利局也说是扶贫的,镇上就说不是扶贫,到底是不是扶贫,扶贫为什么还要收费?

山东省水利厅: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我厅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前往泗水县华村镇利新庄村调查核实,意见建议在3-5个工作日内及时回复您,谢谢。

2、国企向职工借款仍有183万元没归还。

网友:山东省莒县医药公司这些年来持续亏损,上级主管部门不同意贷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为了公司发展,动员部分职工拿出自己的房屋抵押给银行,通过向银行贷款,贷出的款用于公司经营,没有向公司要一厘钱的利息。上级主管部门不顾莒县医药公司的实际情况,胡乱换负责人,导致莒县医药公司又出现亏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想要回这部分贷款,公司一味推诿扯皮不予支付,请问省国资委,我们应如何索要这部分贷款,到现在为止还有183万,没有要回,请主管部门给予答复!

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转省医药集团立即组织核实,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莒县医药公司向职工借款情况

2018年5月,合作多年的银行在贷款到期后停贷,企业资金链断裂,省医药集团帮助协调借款300万元,但仍不能满足正常经营需要。当时该公司零售负责人单继耀向部分职工(包括其本人)借款263万元,用于维系经营。但从7月份起由于没有贷款,资金周转又陷入困难,商品短缺造成销售下降、亏损严重。职工担心借款不能按时偿还,因此向企业索要借款。2019年10月11日,为妥善解决职工借款问题,省医药集团主要负责人主动与借款职工见面,并现场作出答复:一是对莒县医药公司进行审计,查明借款情况;二是待审计结束后,分步有序偿还职工借款;三是因借款造成困难的职工可以借款解决;四是集团帮助筹措资金,确保清偿借款。见面会至今,除个别职工外再无职工向莒县医药公司、省医药集团索要借款。

二、关于莒县医药公司胡乱换人的情况 近年来,省医药集团加大了对莒县医药公司管控力度,并实行了严格的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先后对多名负责人进行了调整,这些人中有的完不成考核任务被免职,有的违纪被降职,有的主动辞职,所有选人用人严格履行了干部选用程序。

3、高密老一中东侧乱停车谁来管?

网友:乱停车没有?你们来看看,别光听他们说,高密老一中东侧谁管来?

山东省公安厅: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高密老一中东侧乱停车问题,近期,潍坊交警支队已组织高密交警大队对高密老一中(滨北学校)东侧文昌街路段乱停车问题在现场进行了专题调研,该文昌街路段道路较窄,两侧有十几家早餐店,附近无停车场,商铺前无法施划停车泊位,但是群众停车就餐需求大,导致临时乱停车现象时有发生。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 1、安排专人负责在重点时段组织警力全力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现场劝导和处罚,每天在早06:30-09:30;中午11:00-12:00;晚17:30-19:30重点时段,在该路段设置固定执勤岗位。平峰时段,安排辖区巡逻警力,加大该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及时查处乱停乱放违法行为。2、已协调滨北学校,清理莫言文学馆门口以东道路北侧路沿石以上原由高密一中设置的安全隔离墩,并施划临时停车泊位10个。3、协调城建部门对道路南侧坑洼路面进行硬化,后施划临时停车位,缓解无停车位问题。4、协调设施部门在该路段设置“电子警察”,充分利用电子监控设备实现对该路段的全天候监控。下一步请您继续做好监督,有关建议请直接向潍坊交警支队反映。(电话0536-8533000)

4、学校教育质量差、饭菜卫生不合格

网友:滨州市沾化区城西学校教育质量太差,饭菜卫生都不合格。

山东省教育厅:感谢您的监督。您反映的问题已转滨州市教育局,将对相关学校饭菜卫生情况进行了解调查。

5、篮球场修好只开放3天。

网友:10月3号去聊城高唐县的一个体育场,南边修了4个公共篮球场,但修好后只开放了三天,之后就一直关闭。

山东省体育局:您好!高唐县大顺体育场为进一步满足市民健身需求,9月底新建了灯光篮球场。当时因工程还未验收,没有开放,现在已全天开放。

6、普通科级干部怎么申请律师职业资格证?

网友:我是普通科级干部,通过司法考试,申请律师从业资格证,淄博市司法局回复公务员辞职两三年以后才能申请,我想问问是否符合公检法107条。

山东省司法厅:您好!根据《律师法》第五条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责任编辑:杨凡、穆楠、刘桂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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