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8-27 17:33:08
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是我国目前第一部专门规范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政府规章。
齐鲁网8月27日讯 冲击地压是指煤矿井巷或工作面周围煤(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的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瞬间位移、抛出、巨响及气浪等。冲击地压灾害危害大,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目前是山东煤矿的头号灾害。
据悉,山东省冲击地压矿井有41处,占全国的近30%,其中采深超过千米的20处,占全国86.9%,是全国冲击地压灾害最严重的省份。2011年以来山东煤矿共发生了9起冲击地压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特别是去年山东能源龙矿集团龙郓煤业“10•20”事故造成21人死亡,影响巨大,教训十分深刻。龙郓煤业事故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对冲击地压矿井特别是千米深井开采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主要负责同志都作出批示。
对山东来讲,煤矿如果再发生冲击地压大事故,冲击地压矿井将面临关闭风险。山东省冲击地压矿井产量8000万吨,占到全省煤炭产量的63%,是山东煤矿产量和效益的主力矿井。矿井一旦关闭,将对全省煤炭工业及上下游产业链产生严重影响,对全省能源供应产生严重威胁,将关乎50万煤炭行业职工就业,关乎全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因此预防冲击地压事故是关系山东煤矿“生死存亡”的大事、要事。
近年来,山东省在冲击地压防治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做法,客观上讲冲击地压防治是世界性难题,冲击地压发生的机理和预测预警技术仍需要深入研究和攻关。从主观上讲,个别煤矿还存在对防治冲击地压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拖不到位、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监测预警技术和现场管理不到位等短板和弱项,亟需通过立法进行规范指导、督促提升。
《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省政府令第325号)已经省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7月16日龚正省长签发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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