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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全省推行灾害民生综合保险 每人人身最高赔付15万元

来源:齐鲁网

作者:何则伟

2019-07-16 19:59:07

齐鲁网7月16日讯 山东省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推进工作视频会议今天在济南召开,闪电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从7月份开始,山东在全省全面推行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保障范围为洪涝、干旱、台风等13种自然灾害和溺水、爆炸、火灾5种特定意外事故,每人人身救助金限额15万元。

保障对象和保险标的

山东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山东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以及灾害发生时在本区域内的外来人口;保险标的为居民住房和基本生活用品。 

基本保障范围

1.洪涝、干旱、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溺水、居家煤气中毒、爆炸、火灾、触电等特定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2.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住房倒塌或损坏。

3.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粮、厨具)的损毁。

4.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的伤亡。

5.因灾导致受灾人员的饮水困难。

6.其他政府认定需救助的事项。当发生责任事故或意外事件后,政府本身无责,但出于社会责任,必须启动救助的,保险人负责给付政府应急救助补偿金。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保险人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政府部门除外)追偿的权利。

基本保费标准

基本保费以公安户籍人数、户数为依据,按照每年每人2元、每户2元的标准计算。各市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实际需要,在基本保费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基本保障额度

1.以设区的市统算,全年累计赔付限额为保费总额的15倍。如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时,赔付限额可上浮至保费总额的18倍。

2.每人人身救助金限额15万元。

3.每户房屋救助金限额5万元。

4.每户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粮、厨具)救助金限额600元。

5.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的救助金限额25万元/人。

6.因灾导致饮水困难的人员饮水救助费用60元/人/月。

对于重复保险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保险期限

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期限原则上为12个月。

保费缴纳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告诉闪电新闻记者,设区的市作为投保主体统一缴纳保费,具体负责本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组织实施和理赔管理等工作。

闪电新闻记者 何则伟

[责任编辑:杨凡、梁延菊、何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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