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保障机制!山东出台精神卫生条例新规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19-03-29 11:51:03


齐鲁网3月29日讯 今天上午,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该条例将于2019年6月1日起实施,将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逐步实现免费救治。

发布会上,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秦成勇介绍,《条例》明确规定建立多方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逐步实现免费救治、加强精神卫生机构队伍建设、严格服务监管等,是对国家精神卫生法律体系和重要政策规定的有益补充和具体细化。“省卫生健康委将及早谋划、主动作为,会同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确保《条例》确定的各项法定的‘规定动作’及时落地。”秦成勇介绍。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仲泉介绍了法规的具体内容。为促进预防或减少各类心理问题和精神障碍的发生,条例在第二章明确了具体措施:一是规定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新闻媒体和有关单位开展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宣传教育的内容。二是将儿童青少年作为心理服务的重点对象,规定了家庭、学校以及妇联、共青团等社会组织在维护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方面的职责和义务。三是针对服刑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等不同对象,规定了心理健康疏导、干预等措施。四是规定了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疗机构和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对公民提供心理评估和援助等内容。

此外,国家和省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服务管理,条例对此在第五章作了规定:“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规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筛查、随访、治疗等服务。规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危险行为时,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治疗”。此外,还明确了看护协议的内容以及监护补助的发放,“规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离开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现居住地有关单位应当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并将患者信息通报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查找不到监护人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由民政等有关部门帮助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秦成勇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精神疾病病程长、症状特殊、治疗困难,给家庭带来沉重经济负担,给社会埋下安全隐患,要引起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不仅关系精神障碍患者医疗、康复、管理等各项权益保障,也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各类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准确把握《条例》的深刻内涵,进一步提高对精神卫生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争做《条例》贯彻实施的先锋队。

闪电新闻记者 廖亮 张伟 白少光 实习生 徐新茹 济南报道

[责任编辑:杨凡、黄鹏伟、廖亮]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1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70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8567号  邮编:250062
技术支持:山东广电信通网络运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