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1-21 10:19:11
齐鲁网11月21日讯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公布全省汽车类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的通知》,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按照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山东省公安厅车管所委托公安部交通科学研究所对各市申报的科目二、三汽车类考场进行了重新验收,同时根据有关规定,授权各支队负责本市理论考场检查验收。最终,159个理论考场、67个驾驶技能考场、76个道路驾驶技能考场验收合格。
根据规定,驾驶人考场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并通过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方具备合法资格。不在公布范围内的考场一律停止使用,已发放的考试计划予以调整至其他考场,严禁直接取消考试。不具备考场资格但仍违规进行考试的,该科目考试成绩不具备法律效力,由此引发的事故责任由支队承担。
附:山东省机动车驾驶人汽车类考场(科目二)名单
山东省机动车驾驶人汽车类考场(科目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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