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0-26 20:05:10
齐鲁网10月26日讯(记者 何则伟)山东日前印发山东省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要求各地认真贯彻实施。方案要求,山东将开展为期一年的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提高中药饮片质量,按照国家药品监管局的部署要求,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
方案对此次集中整治的目标任务做了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排查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着力解决当前中药饮片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中药饮片生产经营秩序,提高中药饮片质量,健全完善中药饮片长效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方案强调以严厉查处中药饮片生产环节、流通环节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
严厉查处中药饮片生产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对全省持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查处:中药材进厂把关不严,使用掺杂使假、染色增重、霉烂变质的中药材生产中药饮片;超范围生产中药饮片;产能与销售数量不匹配,编造生产销售记录,不按规定进行出厂检验,检验记录不真实;购买非法中药饮片改换包装出售;出租出借证照,将中药饮片生产转包给不法分子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市级监管部门将集中整治工作与年度重点任务,特别是当前正在开展的药品质量提升2018行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活动、生产企业检验能力评估活动等,紧密结合、共同推进,切实提升整治工作的实效性。要制订检查计划,组织对辖区内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并按要求做好专项监督检查记录,检查报告须在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传日常监管信息化系统。省局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飞行检查。
严厉查处中药饮片流通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对全省中药饮片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为他人违法经营中药饮片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对供方资质审查不严格,或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并销售(使用);非法分装、加工或贴签销售中药饮片;超范围经营毒性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
现场检查实行分级负责,省市县各级监管部门协同行动。市县两级监管部门负责重点检查辖区内有中药饮片经营使用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总部、连锁门店、单体药店)、医疗机构(含医院、中医门诊、诊所)等单位;省局负责对中药材、中药饮片重点专营批发企业全覆盖检查,并随机抽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有关现场检查情况应于实施现场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录入药品日常监管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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