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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要求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不少于一小时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18-09-21 22:21:09

齐鲁网9月21日讯 为增强学生体质,健全学生人格,锤炼学生意志,促进学生健康成长。9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就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关注学生卫生与食品安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条例》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强调要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为保障学生体质健康提供关键支撑。规定校园体育活动总体时间要求,明确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不得削减或者挤占体育课时;中小学校应当每天上午统一安排三十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规定体育科目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应当按照规定修满体育课程并成绩合格。

《条例》同时规定,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睡眠充足。中小学生每天在校课堂学习时间,小学不得超过六小时,中学不得超过八小时;布置的课后作业不得超出本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限定的作业量,保证学生有充足的体育活动和休息睡眠时间;加强对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规范其培训内容、进度、时限等事项,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闪电新闻记者 于铭 廖亮

[责任编辑:杨凡、彭芳、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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